2.本合同增值税税率为13%,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增值税法定税率调整,则合同约定税率随法定税率同步调整,价税合计也做相应调整,以实际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 1日9:00至2025年7月 4日15:00(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旺路1号高县福投公司三楼产业发展部;(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经办人邮箱。
5、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盖鲜章;介绍信或授权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由、经办人联系方式等内容;报名资料无固定格式要求)。
7、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及费用:现场购买,200元/份(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或发送至邮箱。
遴选申请人于2025年7月3日18:00前领取遴选文件。遴选申请人在报名后需向我公司缴纳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遴选保证金的遴选申请人,遴选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三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2、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缴纳中选总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中选单位的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遴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成后无息退还。
2、遴选申请人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如对遴选文件和现场情况有疑问,于2025年7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遴选人提出,遴选人将形成答疑纪要以及对遴选文件的修改和澄清,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之内通知所有遴选申请人。答疑纪要以及对遴选细则的修改和澄清是遴选的组成部分,对遴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
(2)开户许可证(如无开户许可证,需提供法人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明开户信息);
2、遴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至少应标明遴选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遴选申请人全称,并由遴选申请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遴选文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遴选文件应胶装、密封完整(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注明工程名称、遴选申请人全称)。
1、遴选时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且全部须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2、本次中选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价格,报价中的漏项、错项由遴选申请人自行负责、报价范围以遴选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清单为依据
(3)因未满足上述规范要求进行的采购和运送等造成的误工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3、本次遴选报价,管材及配件按照报单价的方式。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费、利润和税费。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遴选申请人不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收取遴选价格外的任何费用或佣金。
5、中选公司因自身原因不能及时供货时,遴选人有权在其他潜在供货商调配材料,所造成的损失由中选单位承担。
1、材料送至工地现场后,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供货商根据送货数量开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结账。
1、2025年7月4日15:00 时,遴选人宣布停止接收遴选文件,遴选开始;
5、由遴选申请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是否符合规定,并签字确认。对确认符合要求的遴选文件进行当众拆封;
6、由主持人公布遴选申请人名称、遴选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遴选文件中需要公布的内容,并由遴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遴选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初步评审:评审委员会首先对遴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遴选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4)遴选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并对该遴选文件作无效遴选处理。
评选方法:低价中选。遴选申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而作为废选处理。
2、中选人自中选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日内,按照遴选文件和中选人的遴选文件签订合同。
3、第一中选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由第二、第三候选人递补。
4、采用经审查合格的最低价中选法,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报价,以报价最低的参选者确定为第一候选人,其余单位按照报价依次确定为第二、第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遴选人可以按照报价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人,并没收其投保保证金。
1、严禁遴选申请人向参与遴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遴选、评审工作有关的信息。在遴选、评审期间,不得邀请参与遴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到遴选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遴选申请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遴选人在遴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遴选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遴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投遴选。发现遴选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遴选资格或中选资格。
遴选地址: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旺路1号(福润建设公司三楼)产业发展部办公室